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东兴市财务管理共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11日
东兴市财务管理共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65体育网址,365体育娱乐场印发防城港市开展财务管理共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发〔2017〕43号)文件要求,针对防城港市、东兴市两级巡察发现各单位普遍存在的坐收坐支、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挪用专项资金、挪用公款、重复报销差旅费等财务管理混乱共性问题,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为落实好各级财务整治专题会精神,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现拟定开展财务管理共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各项财经纪律,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履行好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各单位自2013年至今财务管理违规违纪问题及市委巡察组巡察中发现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等问题,具体检查内容为:
(一)收支两条线管理不严格,坐收坐支问题。有的单位不将应缴财政款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二)挪用公款,虚开发票问题。有的单位在报销中分多次虚列工作报账,长期拖欠酒店餐费,虚列不同接待名义用虚假票据冲账。
(三)挪用专项资金。一些单位挪用上级划拨资金用于车辆维修、开支餐费、购买土特产等。
(四)违反现金管理规定问题。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不到位,大笔开支现金交易。一些单位购买制服、设备等,数量多、数额大,但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五)开支依据不足问题。部分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不齐全,报账票据不附清单,出差未履行出差审批手续,接待报销无公函无菜单,培训报销没有附方案、通知、签到表、费用超标准,车辆维修不附维修清单等。
(六)报销票据不规范问题。有的在缺乏相关依据的情况下,以白条入账,报销聘用人员劳务费等。
(七)长期挂账问题。将一年的费用集中在一个月报销。
(八)报销超范围问题。有的增加陪餐人员数量,打擦边球借机超标准消费。有的出差外地报销本地费用、多报销差旅费、以差旅费的名义报销其他费用。
(九)转嫁、摊派费用问题。有的单位将涉及“三公”经费转嫁下级单位报销。
(十)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私车公养问题。利用公款报销私家车油费、维修费、过路费等支出。
(十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一些单位无文件依据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检查方案,召开财务管理共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冯光云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市委巡察办主任
黄文铭 市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兼)
陈源泉 市财政局局长
张健红 市审计局局长
龚义坤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成 员:何定幸 市财政局副局长
符云峰 市监察局副局长
孙继光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李世鹏 市审计局副局长
庞夏波 市总工会财务部部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财务管理共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处理专项整治检查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源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何定幸、李世鹏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符云峰、张华玉、麦青、唐紫佳、何妙源、陈冬云、苏棣、庞夏波、黎鑫、陈宇丽组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中的各项日常工作、整治检查过程中的政策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对各单位进行督查和重点抽查。
检查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如下:
第一组:组 长:符云峰 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张华玉 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庞夏波 市总工会财务部部长
黎 鑫 市财政局支付中心工作人员
第二组:组 长:李世鹏 市审计局副局长
成 员:唐紫佳 市审计局科员
苏 棣 市财政局监督股科员
陈宇丽 市财政局预算股工作人员
第三组:组 长:何定幸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麦 青 市机关局财务股股长
何妙源 市财政局监督检查股股长
陈冬云 市财政资金管理支付中心科员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各单位制定自查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总责。对自查出来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如实填报,不得隐匿不报或少报、漏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要在单位公告栏等地方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包括市财政局及本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市财政局设立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如下:0770-2236693、dxczjd@126.com。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由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所属单位有关情况形成本部门的自查自纠报告及附件1,于10月16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一楼(监督检查股)。自查自纠报告包括组织开展情况、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及日常监管情况,选取重点检查单位进行检查。
第四阶段:督促整改阶段(11月1日至11月19日)
针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被查单位本着“边查边改边建”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财务管理违规问题整改到位,并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财务管理问题的长效机制。
第五阶段:总结汇报阶段(11月20日至12月5日)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项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人民政府、市委巡察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及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日常督办,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把握时间进度,不折不扣落实工作任务。
(二)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及时召开动员会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完善管理措施。根据整治活动反映出来的财务管理违规问题,分专题由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和完善管理措施,健全制度规定。
(四)按要求报送材料。各单位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组织开展财务管理等问题自查工作,按时报送自查自纠材料,并配合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各检查小组于11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再由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上报防城港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013年以来财务管理共性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公开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