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干〔2022〕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黄儒春同志任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家喜同志任东兴市公务员局局长;
何定幸同志任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东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李虹廷同志任东兴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蒙鸿彪同志任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玉财同志任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伟平同志任东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郑贤确同志任东兴市边海人防局副局长;
欧克晓同志任东兴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何信同志任东兴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副主任;
何流同志任东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免去黄粹春同志的东兴市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免去毛毅同志的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长级)、东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免去何定幸同志的东兴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德鹏同志的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贤确同志的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蒙鸿彪同志的东兴市边海人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永标同志的东兴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何流同志的东兴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职务。
东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
(公开方式:公开)